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附条件获批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这是我国广告业领域第一起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所附条件要求集中后实体继续履行现有客户合同及其商业条款、解除与物业公司的独家条款且不得达成新的独家条款和自动续约条款,并确保实际成交价不上涨。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副司长谢方表示,申报方提交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可以有效减少集中带来的竞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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